本报讯 10月9日至11日,瀍河回族区的小峰(化名)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疝气切除手术,手术费用为2344元;由于他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保险公司为小峰报销了840元的医疗费用。
我们了解到,在10月之前,2344元的医疗费用全得小峰父母掏腰包;但现在就不同了,今年9月19日,我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非就业居民,包括儿童、中小学生、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均可参保。9月下旬,小峰的家人为儿子办理了参保手续,并缴纳了今年第四季度和明年全年的参保费用。从10月1日起,小峰就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按规定,儿童参保一年的医疗保险费用为9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60元,家长为孩子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自己缴费为30元;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每年的保费为10元。
记者在缴费表上看到,小峰今年第四季度的缴费金额为10元,其中7.5元为基本医疗保险费用,2.5元为参加的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充保险。
市社会保险中心有关责任人给我们介绍了小峰840元的报销算法。他说,根据《洛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像疝气这种单病种的限价为1800元,即超出1800元就不在报销范围。依照二级医院400元的起付标准、60%的报销比例,小峰应享受的报销金额为:(1800元-400元)×60%=840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社会保险中心主任王亚伟说,今年7月25日,我市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这意味着我市尚未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之内的城镇非就业居民从此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9月19日,我市全面启动了试点工作,加上我市已经实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我市在河南省率先跨入全民医保行列。目前已经登记的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44万,缴费人数为37万,一些参保对象已经按规定享受了相关保险待遇。
(记者 陈小伟 通讯员 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