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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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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群众看病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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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0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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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补充保险制度去年启动以来,已惠及32.6万人
为困难群众看病撑起“保护伞”
  本报讯 家住涧西太原路的刘刚峰今年又享受到了5000元的大病医前救助。这是他参加洛阳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补充保险后,第三次领取救助了。加上去年享受到的两次救助,他共享受到了1.39万元的救助。

  涧西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刘刚峰以前是涧西区某企业的职工,目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因患有脑梗塞病,刘刚峰要经常住院治疗,仅看病一项已经花去了不少钱,但以前全是家人掏腰包。去年7月1日,我市启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补充保险制度,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政府从发放给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费中每月拿出10元钱(农村低保对象是5元)参加这项保险制度,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还拿出专项资金为城乡困难群众购买医疗补充保险。从那时起,刘刚峰就参加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补充保险。随后,刘刚峰住院治疗,按照规定,他享受到了3900元的救助。根据他本人的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去年、今年,他又两次享受了该制度规定的大病医前救助,每次5000元。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市从去年7月1日启动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补充保险制度,持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持有效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持有效的“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证”的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被列入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已有32.6万名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负担。

  (记者 陈小伟 通讯员 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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