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贪污和挪用公款,宁波石油阀门厂前任负责人马安定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但马安定在服刑期间,仍然享受着因为贪污和挪用公款得来的股份分红,数字高达360多万元。(11月1日《今日早报》报道)
一个贪污“蛀虫”锒铛入狱,其贪污和挪用公款所购买的单位股份,却仍然有效。身在监牢之中,人却仍在享受“分红”的待遇,这样的好事,这样滋润的日子,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更令人遗憾的是,因为诉讼期限已过,“蛀虫”40%的股权不能追回,股东身份的取消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蛀虫”利用法律空白在监狱里享受着分红的时候,是否得意洋洋?
贪官马安定坐牢也享受“分红”款的案件,最起码给我们有两方面的启示:一是贪官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手法越来越高明了。有不少贪官之所以敢于冒险去贪污受贿,就是抱着“受刑一阵子、享受一辈子”的心理去干的。而这一案件的结果恰恰是这样的。二是我们的法律还确实不够健全和完善,就这么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蛀虫”却钻了法律的空子,现行的法律对其鞭长莫及,没有追究的具体条款。法律无奈贪官,这让我们无奈。
国有资产的流失状况以及监管的疏漏,从此事件中可见一斑。让老百姓如何心安?当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却眼睁睁地看着他个人“享受”,老百姓如何能不疑惑?公民利益受到侵害可以到法院打官司,那么,国有资产受到侵害又该怎么办呢?这,不光是需要我们深思,更需要完善法律来堵漏! 张兮兮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