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两高”调整适用刑法新罪名
“嫦娥”完成第二次近月制动
点击“铁行网”可查询最新票务信息
严把征兵关
还河流美丽容颜
出台多项政策
实现人人安居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07 年 11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出台多项政策
实现人人安居
记者 陈小伟 通讯员 杨新兴
  3525户城市无房户住上经济适用房

  这几天,市民王丽特别高兴。因为,住上新房后她第一次把远在山东的父母接到洛阳生活。

  王丽以前也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可不巧的是2005年企业改制,她成了一名失业人员,原来准备在企业买房子的打算泡了汤。随后,她通过多方努力,开了一家小店,除去各种开销每月能挣1000多元。也就在那一年,她申请购买位于七里河附近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并顺利地通过了有关部门的条件审核。2007年春节,她们一家搬进了新房。她一直想把住在外地的父母接到洛阳居住,也好尽一份孝心,可父母总以老家有事情推辞。现在天气逐渐冷了,父母想到女儿这里过冬,她就高高兴兴地把父母接来了。

  说起这套经济适用房,王丽非常高兴。王丽说,像她这样的下岗职工,若购买商品房,经济上肯定负担不起,政府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帮她实现了购买新房的愿望。

  据了解,2006年以来,我市经济适用房开工面积64.0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7.07万平方米,3525户城市无房户实现买房愿望。

  1118户廉租住房对象被纳入保障范围

  焦润康是老城区的一名残疾人,全家享受低保。今年春节以前,他一家三口租住一间10平方米的平房。今年2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九),他领到了一套面积为5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的钥匙。焦润康成为我市第一个领到廉租住房钥匙的低保对象。搬进新房后,他只需负担每平方米每月0.5元的低廉租金。

  《洛阳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障对象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均住房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社区或者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如有烈属、残疾证明的应当同时提交),向户口所在地区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廉租户每月将得到住房租赁补贴,租住直管公房者租金可核减50%,残疾、孤寡等特殊家庭将逐步得到住房安置。

  记者从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今年9月底前,我市城市区1118户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全部得到了廉租住房保障,按照《洛阳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中的两户实行了住房实物配租;对其他1116户申请对象,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控制,不足部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4.5元发放租房补贴,目前已发放补贴资金120万元。

  据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发经济适用房、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一些城市无房户、低保对象等家庭实现了住房保障。目前,市委、市政府已经开始着手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年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11490元)住房困难问题,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都在考虑范围之内。11月5日,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届时,市委、市政府将根据调查的数据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标准,逐步将更多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