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成武 通讯员 张磊强) 长期以来,外籍车辆挂的都是黑色号牌,但从11月1日起,我市车管所就不再核发外籍车黑色号牌,申请机动车牌证的外资企业和外国人将领到和国内普通民用车辆一样的蓝色号牌。
昨日,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对不久前公安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中规定的新行业标准作了说明。
不再发黑色车牌
今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新标准开始实施,199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旧标准同时废止。
新标准首先对外籍车辆的号牌种类进行了修改。目前,在洛阳的外国人,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外资独资企业在申请机动车号牌时,车管部门发放的是黑色号牌。从11月1日开始 ,这些黑色号牌不再核发,代之以普通民用号牌。中型载客汽车由原核发“小型汽车号牌”(蓝牌)调整为“大型汽车号牌”(黄牌)。
新标准实施后,原来核发的黑色号牌在办理转移登记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进行换发,除此之外不强制换牌。
增加号牌容量
新标准规定,车牌序号编码规则有三种:1.序号的每一位都使用阿拉伯数字;2.序号的每一位可单独使用英文字母,26个英文字母中O和I不能使用;3.序号中允许出现2位英文字母,26个英文字母中O和I不能使用。
与以往不同的是,新标准修改了机动车号牌号码的编码规则,允许字母在后5位编码中任意一位出现,但总数不能超过两个,这大大增加了号牌容量,将解决我市号牌资源不足问题。
中型客车将统一挂黄牌
据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除作上述调整外,还对大型汽车号牌(黄牌)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即中型载客汽车由原核发“小型汽车号牌”(蓝牌)调整为“大型汽车号牌”(黄牌)。对原来已经领取了蓝牌的中型载客汽车,在办理转移登记(过户)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换发,除此以外不强制换牌。今后一段时间内,道路上可能会出现有的中型载客汽车挂黄牌,有的挂蓝牌的情况。
临时号牌增为4种
新标准对临时号牌的式样也作了调整,由原来的一种式样调整为行政辖区内、跨行政辖区、试验车、特型机动车4种式样,并且将有效期的位置调整到号牌的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