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喜逢 实习生 焦琳) 9日,本报以《夜幕下的较量》为题,报道了本报记者联合警方凌晨在龙门大道抓获4名冒充城管、警察对过往车辆乱“罚款”的男子。令人意外的是,这4名男子均为安乐环卫所的“旧部”,他们携带的相关证件和票据均为“真货”。
据巡警五大队韩杰介绍,8日凌晨,警方当场抓获这4名男子后,除了发现他们违规身穿警服和城管制服外,还查获了大量的城建监察处罚决定书、询问笔录、行政收费定额票据、扣物证、行政执法证、市容监察工作证,还在面包车内查获私自安装的喊话器等设备。经核查,这些证件和文书均为“真货”,4名男子曾是安乐环卫所的临时工作人员。据安乐环卫所一位姓杨的负责人称,这4人属于该单位聘用的临时人员,缴纳了500元到1000元不等的押金,主要负责对沿街店铺乱倒垃圾情况进行监督,不具备罚款资格。11月2日前后,单位对临时人员进行了清理,4人被解聘。可是,在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时,由于工作疏忽未将4人的一些证件和票据全部收回。
究竟哪些单位可以上路对行驶车辆进行罚款、检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知,我市主要是交警、巡警、路政部门可以上路巡逻检查,针对违法情况进行处罚;刑警则须经主管单位批准才能在公路上设卡追查疑犯;林政部门要在检查站内查车;运管、稽征部门要依法依规在特许地点和时间上路查车执法;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上路查车。协警没有执法证,不具备执法资格,不能单独上路执法,只能在正式民警的带领下完成工作任务。目前,4名男子中3人已被警方拘留,另外一人由于家中妻子患病,子女年龄尚小,出于人性化执法需要,警方予以罚款处理,此案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