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拟订中的《能源法》目前已印发各地,正在征求意见,11月底结束。等到汇总各方面意见修改后,最快将在今年年底向社会公布,更大范围地征求意见,以体现开门立法的精神。(本报昨日A11版报道)
国务院法制办于11月5日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后,11月9日,国家法定假日调整研究小组又公布了《国家法定假日调整方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些,都倍受民众欢迎和关注,民众参与意识空前强烈。(本报曾作报道)党的十七大闭幕不久,在一些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法规的制定或修改过程中,如此密集地在全国范围内向民众公开征求意见,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少见的一种活跃现象,十分令人振奋。
党的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纳入党章,作为立党、立国之本,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必将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各个领域。在立法之前实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广大民众的意见,这无疑是弘扬了社会民主作风,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试想,如果民众都能有“制定法律,人人有责”的主人翁责任感,而且能形成国家立法、人人关注的政治氛围,那么,这个社会必定是一个处处有法可依的法治化社会。
立法,是国家大事,更与民众息息相关。开门立法的广泛实施,要求民众不断提高自身的参与意识,积极为立法献计献策,也要求民众不断提高自身的参政议政水平。愿深受民众喜爱的公示制度一路走好,日渐深入人心,以便加快我国的法治化、民主化进程。 (愚 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