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戚帅华) 物流托运便捷快速,深受人们喜爱,但托运货物时损坏或丢失的现象也时常发生。近日,西工区的郭先生就因为托运途中药品受损与物流公司发生了争执。
郭先生说,10月13日,他到邮局往四川老家寄中药,由于中药带有汤剂,他便将汤剂装入保温盒内,并用胶带密封起来。但邮局工作人员告诉郭先生,因物品中带有汤剂,邮局不能邮送。郭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长通物流公司。长通物流的工作人员检查了郭先生密封汤剂的保温盒后,表示可以进行托运。
可是11月7日,郭先生突然接到从四川老家打来的电话,家人称收到中药时,保温盒内的汤剂只剩下了药渣,而药水在托运过程中漏完了。于是,郭先生来到长通物流公司要求赔偿,可长通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告诉郭先生,汤剂泄漏是由于郭先生托运前没有包装好,才会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泄漏,是郭先生包装不合格造成的。同时,由于郭先生在委托发货时未与物流公司签订任何协议,工作人员拒绝赔偿。
得知郭先生的情况后,记者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工商人员告诉我们,国家在物流方面并没有很完整的法律约束,同时郭先生委托发货时也并未与承运方签订任何协议,双方的赔偿责任不明确,因此工商人员只能对双方进行调解。
工商人员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填写货运单要注意填写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货物价值等,托运贵重物品还要根据物品的实际价值签订一份“等额保价”合同,明确违约责任。同时还要现场开箱验货,索要并保管好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