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机关近日发出提示:随着国内房地产业的火爆,一些不法开发商借机通过违规操作获取不当利润,其中利用期房交易牟利是他们行骗的主要伎俩,消费者应防上当受骗。
据介绍,期房交易市场存在三种风险:一是某些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开发资格,却以集资联建的名义进行变相开发,在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条件下,违规进行商品房预售,仅凭一纸合同进行房屋交易。而这种合同事实上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二是炒房者在没有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倒卖,使最后购房者的风险逐渐加大。
三是由于部分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不了解房地产交易相关法律知识,可能出现手续不全、签订的购房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加之没有对房源的真实性和可交易性、房屋出让人的身份等予以核实,进一步加大了购房者的风险。
(罗亲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