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 我市89名富甲一方的老板,组成全省唯一一家“洛阳爱心联盟”的民间公益组织,每遇扶贫助学活动,他们必挺身而出,共襄义举,事后又悄然隐去。(本报16日A3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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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德行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全省唯一”的“洛阳爱心联盟” 植根河洛,这自然是极该庆贺与骄傲的事情,但是“唯一”二字也沉痛地折射出民间慈善的稀缺。
据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中国慈善捐款为100亿元人民币,而同年我国GDP(国内生产总值)为21万亿元,慈善捐款不到GDP的万分之五。而在这100亿元的捐款中,真正属于“国内私人给民间慈善组织的捐款”不过30亿元~40亿元,仅占GDP的万分之二左右,这不仅无法与美国私人慈善捐款超过GDP的百分之二相比,也大大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水平。
慈善是评判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是社会的“第三次分配”,是社会分配机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慈善有助于弥补第一次生产分配和第二次税赋分配的缺陷与不足,缩小财富差距,使社会资源分配趋于公平。发展民间慈善,是建立完整的新型社会救助机制的重要方面。
面对“洛阳爱心联盟”,比歌颂、自豪更有价值的是,探求如何给民间慈善组织创造宽松、健康的发展环境,让民间慈善组织越来越多,路越走越宽。让我们一起来悉心呵护“洛阳爱心联盟”,让它根深蒂固、枝繁叶茂,因为,善待“洛阳爱心联盟”,就是善待我们的河洛文明。 (月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