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阎先生购买的手机频繁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他退货时,商家却要收取折旧费。昨日,经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调解,阎先生终于获得了合理的退款。
5月20日,阎先生在西工区一手机专卖店花230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一个月后,他发现手机电池不耐用,经检测是手机主板问题,就交给经销商维修。阎先生等待10多天后,拿回了手机,但更换主板后的手机仍无法正常使用,他只得再次送修。二次维修后不久,手机又出现了同样的故障。就这样,阎先生频繁地将手机送修,每次维修都要等一段时间,最长的一次竟等了两个月。
11月17日,这部手机又出现了单向无声的故障。昨日,阎先生来到该手机专卖店要求退货并退款。但该专卖店负责人董某认为,阎先生的手机已经购买半年多,如退款应收取每天5%。的折旧费。这样算下来,阎先生只能得到230元退机款。手机买回后很少能正常使用,且因频繁出现故障给自己带来许多麻烦,现在退机只能拿到230元退机款,阎先生无法接受。于是,他到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了投诉。
受理投诉的工作人员认为,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符合换货条件的,如果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经销商应予以退货;商家按相关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但要扣除维修时间。
最终,经工作人员调解,手机专卖店负责人扣除该手机维修的时间(102天),退还了阎先生手机款1403元。
(记者 赵玉杰 通讯员 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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