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大连一小伙用几十张百元钞票扎成一束“玫瑰花”,向心仪女孩求爱,女孩接受了他的求爱。这种求爱方式惹来围观人的议论,有年轻女子称很浪漫,也有人苦笑:“钱就这么重要?”(昨日《新商报》报道)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不过,看过这则“钞票玫瑰”求取芳心的报道后,恐怕好多人是很难嗅出哪怕一丁点的“香”味来的。
一个再浅显不过的道理是,人民币的使用和保护,是有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不珍惜、不爱护人民币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缺乏基本法制素养的表现。
另外,用“钞票玫瑰”直截了当地充当“求爱法宝”,小伙倒是赢得了芳心,可在外界看来,难免有“买来芳心”之嫌。
浪漫过头便是浪费,“钞票玫瑰”求爱可以休矣! (司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