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邓德洪)本报28日刊发《河豚肉悄然摆上酒店餐桌》一文,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市卫生监督中心对此事高度重视,连日来对全市大型酒店展开了专项检查。
据市卫生监督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我市曾有少数酒店非法制售过河豚肉,但相对比较隐蔽,不像现在这样明目张胆,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报刊发报道后,该中心连日来派出多名执法人员,分赴市区20余家大型酒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结果不容乐观:在洛阳王府烤鸭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瀚金宫海鲜大酒楼、洛阳森林半岛丹贵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发现有加工经营河豚肉的现象。前者的展示区尚存50余条活体河豚;后者设有河豚宴广告,活体河豚当天尚未从外地运抵洛阳,其工作人员称以往每天可销售20余条河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这两家酒店停止制售河豚肉,立案待查。此外,还有一些酒店见到报道后闻风而动,自行撤下了河豚宴广告。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卫生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河豚鱼等有毒的动植物食品”,目前我省卫生部门尚未允许餐饮单位制售河豚,任何餐饮单位擅自制售河豚都属违法行为。
针对一些人“河豚肉只要严格加工就可去毒食用”的说法,这位负责人表示,经向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管所专家咨询获悉,目前流入市场的河豚虽然大多是人工养殖的,也经过了一些减毒处理,但其毒性只是有所减弱,如果烹制时稍有不慎,仍有可能引发人体中毒事件。据了解,目前国内尚无特效治疗药物,中毒者最快的可在发病后10分钟死亡,故奉劝广大市民千万不要为了口腹之欲而“拼死吃河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