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量减少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纠纷,专家就购房合同中易出现的问题,给购房者提出以下建议:
交付订金。建议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相应楼盘的售楼部,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说明此楼盘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千万不可贸然交付订金。
交房时间。合同中一般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按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争等。但在房产交易中,有的开发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和扩张。比如对“不可抗力”作如下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及销售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开发商把自身的过错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这种约定是违背法律原则的。
房屋面积。面积误差可以存在,但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购房者应注意开发商对面积误差的约定。
房屋质量。购买商品房尤其是期房时,各种复杂因素往往使购房者在签约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才能发现问题。因此在签合同时,购房者要注意质量要求、交房标准等是否注明。
违约条款。合同中,开发商会列出购房者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卖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双方责任不公平、不对等。购房者应要求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
房产证办理。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有陷阱,将办证的条件和期限进行约定。
(白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