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郝洋)
味精也分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您听说过吗?本月1日起,味精国家标准将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味精产品进行了重新分类,在普通味精的基础上新添了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两种。今后,您买味精时可要看仔细了。
新国标首次按照添加成分的不同将味精分为了三大类:普通味精、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加盐味精是在谷氨酸钠(味精的主要成分)中定量添加了精制盐的均匀混合物。增鲜味精是在谷氨酸钠中定量添加增鲜剂,其鲜味度应超过混合前的谷氨酸钠。
根据新的国家标准规定,无论是哪一种味精,其都应满足“无色或白色结晶状颗粒或粉末,易溶于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味”的要求。
另外,味精使用时要注意:一是不能过量,一般来说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否则,就可能产生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也可导致高血糖,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压、肾炎、水肿等疾病的病人尤应慎食;二是不能在高温下使用,因为谷氨酸钠在120℃以上会产生化学变化,有轻微的毒性,所以应该在菜出锅前后放入味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