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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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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行为 将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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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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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如此“偷拍”是否构成侵权》一文刊发后,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市卫生局、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偷拍”行为 将受严惩
市卫生局下发通知,责令所属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时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喆) 出生不久的婴儿在医院洗澡后,婴儿的父母很快便会莫名其妙地收到一张领取孩子照片的通知单——11日,本报A3版刊发《如此“偷拍”是否构成侵权》一文,报道了婴儿在医院遭遇“偷拍”的事情,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市卫生局和市工商局分别采取行动,向“偷拍”行为亮出了红牌。

  一些市民也打来电话,讲述自己曾遇到的类似情况。根据市民投诉的情况,记者发现我市不少大型综合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都存在类似问题。市民王先生表示,医院和影楼共同侵犯消费者的权利,背后肯定存在利益问题。他希望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针对报道中提到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对“偷拍”行为进行整治。11日和昨日,市卫生局下发通知,责令所属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类似问题的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类似做法,迅速进行整改。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为影楼提供此种便利,其做法明显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应当予以改正。今后,市卫生局将不定期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将严惩不贷。

  昨日,市工商局也采取行动,对儿童影楼行业进行整顿。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负责人赵利波表示,影楼在没有知会婴儿父母的情况下,擅自给婴儿拍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影楼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与医院存在金钱交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商业贿赂行为。工商部门将于近日展开调查,对相关影楼进行处罚。今后,消费者若遇到类似问题,也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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