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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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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暴力袭警 两男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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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行为 将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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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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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暴力袭警 两男被拘
袭警事件屡屡发生令人忧
记者 赵朝军 摄

民警的反光背心被闹事者撕烂。

  记者 张喜逢 实习生 焦琳

  在多数人的心目中,人民警察体现着法律的威严,是善良者的保护神,是作恶者的克星。然而,10日晚在九都路一网吧门前,两名执行公务的民警竟被六七名男子揪住殴打,一民警的警服被撕破,身上多处被踢伤,另一协警在被殴打过程中,被人抬起扔出两米多远。

  民警被踢,协警被扔

  昨日上午,我们在洛北派出所见到了被打伤的民警赵新锋和协警刘保卫。赵新锋青肿的脸上还留有一些血迹,脖子上的抓痕清晰可见。当晚被打之后,他匆匆到医院检查,接着仍坚持值完夜班。刘保卫的身上也多处被踢伤,他说:“我现在感觉两只小腿一个粗一个细,走路很难受。真没想到那伙人这么猖狂!”

  赵新锋和刘保卫回忆说,10日20时40分前后,他们在九都路春蕾大厦附近巡逻时,接到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的指令:九都路星河网吧有人在闹事。他们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在该网吧的楼下见到了报警的网管和几名男子。事情其实很简单,这几名男子酒后进网吧要求上网,网管嫌他们掏出的50元钱太破,不愿意收,对方就开始推搡吵闹起来。

  民警随即进行调解,劝说其中一名酒后闹事的男子,并按规定让对方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这名男子一会儿说没带身份证,问民警出示驾驶证行不行,一会儿又掏出身份证,故意在民警眼前晃;其他几个人则开始打电话叫人。赵新锋见对方醉得厉害,再次劝说后,便拿着他的身份证开始登记,孰料,几分钟后楼梯口冲上来四五名同样一身酒气的男子,不由分说便开始对民警进行殴打。

  这六七名男子将赵新锋和刘保卫分开,有人专门拉住他们的胳膊,好让其他人动手。这些人将赵新锋、刘保卫穿的反光背心撕烂,对二人拳打脚踢。他们俩被打倒在地,只好抱头保护自己,身体被那些酒后闹事的男子踢着“移动”。

  三四分钟后,躺在地上的刘保卫开始用对讲机拼命地呼救,请求支援。那伙男子一边阻拦,一边将他抬起,从人行道上扔到两米外的慢车道上。警车陆续赶来增援时,这伙男子开始逃跑,赵、刘二人死死抱住其中两名男子,随后赶来增援的民警将这两名男子带走。

  目前,这两名暴力袭警的男子已被刑拘,警方已调集警力追捕当晚参与袭警的在逃人员。

  袭警事件屡屡发生令人忧

  今年以来,我市市区多次发生暴力袭警事件。

  闻讯前来探望受伤民警的西工公安分局维权会、纪检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该分局已发生4起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被袭事件,有的是被醉汉用酒瓶砸破头,有的是被闹事者打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屡屡遭到无理辱骂、诬告、恐吓、威胁甚至被打受伤,可是最后那些肇事者却因种种原因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据介绍,长期以来,警察的权益一直处于被忽视的地位,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很多约束警察行为的规定,但民警的合法权益受损时却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据了解,现在保护民警执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虽然在《刑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一些保护警察权益的规定,可是这些规定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对那些殴打民警,撕扯衣服、警衔标志,谩骂、侮辱民警的行为,有关部门处理起来因没有具体条款作依据而感到很为难,无法保障民警的切身权益。    

  遭到殴打的警察大多“忍气吞声”,有些警察认为自己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被侵犯是 “正常”的,很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还有一些警察在遭袭后,认为“很不光彩”,有损队伍形象,只好打掉门牙往肚里咽。虽说公安机关为民警配备了手枪、警绳、手铐等警械,可是平时他们很少使用,因为国家对警械使用有十分严格的规定,警察因担心被定性为违规使用警械而受到处理,一般不使用警械。

  现在,有些群众对公安机关办案和服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稍不顺心就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有时还在民警执行公务时进行阻挠、起哄、看热闹,无形中降低了警察对不法分子的威慑力。

  警察被打,损害的是什么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的杜鹏律师认为,暴力袭警、抗法是在挑衅国家法律的威严,既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挫伤了警察的执法积极性,也使群众失去了安全感。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前提下,我们同样应该保护执法者的合法权益。

  警察屡屡被打、被侮辱,也让群众产生疑问:如果不法分子连警察都敢打,那么人民群众的安全怎么保障?我们的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是不是太窝囊了?

  暴力袭警的另一面,是社会对民警的宽容度不够。一旦发生治安案件,肇事者的行为往往容易被大家所理解,而民警对这些事件或案件依法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却无法得到大家的理解与配合,甚至导致冲突发生。因此,有关单位应在分清是非的前提下,保障和维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暴力袭警、暴力抗法者进行严厉打击,切实捍卫法律尊严。

  一位从警近30年的老民警无奈地说:“我们哪能还手?不想干了你就动手试试。”一动手就说不清了,对方会喊“警察打人了”,让群众产生误解、激化矛盾,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这些后果谁来承担责任?

  在目前情况下,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弱化了公安机关对袭警行为的打击力度。我们除了寄希望于立法机关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外,也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这是因为,维护警察的尊严实际上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线索提供者: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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