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件实事”回头看之二
■记者 陈小伟 通讯员 杨新兴 杨玲/文 记者 潘郁/图
实事内容:落实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缓解市区1200户“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全年竣工经济适用房20万平方米,解决2200余户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1341户廉租住房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焦润康是老城区的一名残疾人,全家享受低保。在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之前,他一家三口租住一间面积为10平方米的平房,每月房租30元。今年3月,在政府的帮助下,焦润康一家住进一套面积为5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每月他只需负担每平方米为0.5元的低廉租金。
政府给焦润康配租的这套廉租住房位于老城区贴廓巷31号,房型属于一室一厅,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焦润康说,一个月掏25元住上套房,家里能负担起房租,全家人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
《洛阳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障对象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均住房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经认定后,廉租户每月将得到住房租赁补贴,租住直管公房者租金可核减50%,残疾、孤寡等特殊家庭将逐步得到住房安置。
记者从市房产管理局获悉,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目前已全面推开,截至今年11月底,市区保障廉租住房家庭1341户。按照《洛阳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中的两户实行了住房实物配租;对其他1339户申请对象,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控制,不足部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4.5元发放租房补贴,目前已发放补贴资金131万元。
2285户困难群众买上经济适用房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蓬莱小区二期”打探这处经济适用房楼盘的建设进度。
“蓬莱小区二期”位于涧西区秦岭防洪渠以南,龙鳞路以东,青岛南路以西。负责开发的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介绍说,“蓬莱小区二期”工程3幢楼目前已经封顶(如图),很快将进入内部水电安装等施工阶段,根据工程进度,预计明年8月购房者可以拿到住房钥匙。
市住房办经济适用房开发科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我市“万隆小区”、“鑫鑫小区”、“蓬莱小区二期”、“君安小区”等经济适用房楼盘陆续开建。我市开发这些小区充分考虑到了不同区域住房困难者的购房需求,譬如,“蓬莱小区二期”在涧西,“鑫鑫小区”在道北。截至11月底,今年我市经济适用房开工面积45.3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7.38万平方米,2285户城市住房困难户实现买房愿望。
实事大家谈
多种保障政策
力保人人安居
说起经济适用房的好处,下岗失业人员王娟最有发言权。
王娟以前在涧西区某企业工作,前年失业了,当时在单位没有购买房子。去年,她向有关部门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各方面条件都符合,她的申请被批准。
现在,已住上5个多月新房的王娟依然非常激动。
王娟说,像她这样的失业人员,如果买一套每平方米2000多元的商品房,显然负担不起,但政府开发的经济适用房价格较低,她向亲戚朋友借一部分,再贷一部分款,就顺利地住上了新房,房子距离孩子就读的学校不远,她一家人非常满意。她非常感激政府对困难群体在住房方面的关心。
市住房办经济适用房开发科科长石教均说,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此举是政府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政策。政府始终关心困难群体的购房需求,也充分考虑到他们的购买能力。所以,在开发经济适用房时,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土地免收出让金,其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房屋建设成本,确保城市困难群众能买得起经济适用房。
说到1341户符合条件的“双困”家庭已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市房管局房管科科长李少君说,廉租住房是政府面向城市低保对象、人均住房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其目的就是解决城市“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我市从去年启动廉租住房制度以来,工作快速推进,经过申报、审批等程序之后,符合条件的对象已经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许多住房困难群众从中得到实惠。
(记者 陈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