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齐动手,城市更清洁。15日,我市再次开展热火朝天的义务劳动。这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功后的第一次全民义务劳动,笔者参与其中,汗水流在脸上,欣喜上了心头——全民义务劳动没有随着创卫的功成而“身退”。
从1919年4月12日至今,被列宁评价为“伟大的创举”的群众性义务劳动活动已有近90年的历史了;其实,我国也拥有历史最久远的全国劳动日——“腊月二十四,掸尘扫房子”,可惜局限于“各扫自家尘”。
我市创卫成功,让大家真切感受到了全民义务劳动的伟大与成功。笔者欣喜之余有些隐忧:部分公民对全民义务劳动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尽责意识较淡薄;一些地方的义务劳动宣传力度不够,组织不到位,甚至有极少数市民从未参加义务劳动;义务劳动的规模效益还不显著,辛勤的劳动成果得不到有效管护等。
由此,笔者对于全民义务劳动提出以下建议:有关部门能不能借助此次创卫成功的良好时机,广泛深入宣传开展全民义务劳动的重大意义,做好思想动员;按单位划分责任区段,或者按相应劳动量分解任务,做好组织协调。同时,活动开展要讲科学、重实效,有计划有步骤、有部署有检查,保证质量,根据不同义务主体的实际情况,布置力所能及的劳动内容,规避形式主义和“一刀切”。
全民义务劳动的突出特色就是全民性、公益性:社区居民、企业职工、机关干部、居委会大妈,洒扫庭院、清洁街道、擦洗公共设施、清理绿化带杂物,大小广场、主次干道、家庭内外、各个角落都变得整洁了,城市更靓了——我们创卫,就是要实实在在提高城市品位和竞争力、优化发展环境和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因此,创卫成功了,全民义务劳动还是得坚持下去,并且要搞得更加有声有色。
(木羽)
【新闻回顾】经过十一载的辛勤努力,洛阳人民的创卫梦圆了!记者从市相关部门获悉,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已下发了《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河南省洛阳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本报14日A2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