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18日表示,我国将从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部分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此举意在抑制过快增长的粮食出口,稳定粮食价格。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宣布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84种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根据财政部通知,此次调整具体执行时间,将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粮食商品出口增长迅猛。统计显示,1月至11月,我国玉米出口487万吨,同比增加85.3%;大豆出口40万吨,同比增加23.8%;大米累计出口113万吨,同比增加5.8%;小麦累计出口184.7万吨,同比增加206.51%。粮食出口的快速增长,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国内粮价的持续上涨,使之成为不断推高CPI指数的重要因素。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从短期看,这一调控举措可以平衡国内供给,抑制CPI上涨,从长期看有利于节约国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与国家的发展战略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