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协定》是1985年6月14日由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5国在卢森堡小镇申根签署的,故名申根协定。这一协定旨在实现欧洲国家特别是欧盟成员国之间的人员和货物自由往来,以加速欧洲统一进程。其主要内容包括:相互开放边境,包括在协定签字国之间不再对公民进行边境检查;外国人一旦获准进入“申根领土”,即可在协定签字国领土上自由通行;设立警察合作与司法互助制度等。
1990年6月,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和希腊4国加入《申根协定》。同月,《申根协定》9个签字国又签署了由100多项条款组成的申根公约,对9国领土内部开放后在警务、海关和司法等方面的合作作了具体规定。《申根协定》原计划从1992年夏季起开始实施,但由于一些签字国准备尚不充分等多种原因,《申根协定》实施日期被多次延后。
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定》正式在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和葡萄牙7国之间生效。1997年10月至1998年4月,《申根协定》先后在希腊、意大利和奥地利生效。2001年3月25日,《申根协定》在瑞典、芬兰、丹麦、挪威和冰岛正式生效。至此,《申根协定》的范围扩大至15个欧洲国家,除挪威和冰岛外,其余13个国家均为欧盟成员国。但欧盟成员英国和爱尔兰至今还没有加入这一协定。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