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招商开发一个“好项目”,广东省英德市的几级国土部门上下串通,伪造21套虚假材料,居然顺利通过了镇、县(县级市)、市三级政府共16道审查,骗征到1226亩土地。最后,因群众举报,这一骗局才在国土资源部的查处下被戳穿。日前,7名涉案人员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记者调查发现,在“好项目”托词的背后,是一些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和扭曲的政绩观,也暴露了当前土地审核监管体系的许多薄弱问题。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局长束伟星说,出现违法用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审批、土地管理方面还存在问题。
21套虚假材料骗取千亩土地
这起土地骗案发生在广东省清远市下辖的英德市横石塘镇。
镇长胡可南说,为开发镇上的热水湖温泉资源,英德市政府2004年引入了珠三角顺德的一家公司,拟开发项目共涉及用地6763.94亩。
现已被行政撤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横石塘镇国土所原所长潘歧赞说,为使这个“好项目”能尽快取得土地审批,他们就借2004年广东补办历史遗留用地手续的机会来伪造材料征地。
记者获知,为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广东省国土厅2004年下发了通知(即粤国土2004年9号文),规定符合条件并在1999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征用土地协议的政府统征用地,可以完善征地手续把土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为了搭上9号文这趟“顺风车”,有关部门于是决定让这个项目“早产”6年。潘歧赞承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当时清远市政府只有100亩土地的审批权,而热水湖项目征用土地数量大,须上报国务院批准。为了绕过上级监管,他们就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案,把热水湖项目拆分成了21个项目。这样,2004年10月,他们伪造了21套1998年政府统征地的虚假材料进行报批。
2004年年底,清远市国土局对这21套虚假报批材料作出了“清国土2004(补办)476号”等21份批复,批准补办英德市虚假上报的1226亩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后经群众举报,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国土厅联合调查组于2007年年初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组的意见,清远市国土局撤销了对横石塘镇政府补办用地手续的批复,并对项目开发公司非法占地行为处以675万元的罚款。包括清远市政协副主席、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潘绪光,清远市市政房产管理局局长、英德市原常务副市长雷玉春,英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庄少华等7名责任人员,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或撤职等相应处分。
“好项目”过16道审核关卡“一路绿灯”
记者采访发现,英德千亩土地骗案“化整为零”提供的21套报批材料,都是以同一个热水湖温泉度假区项目为由进行报批,疑点重重,但在经过三级政府16道程序的审核过程中却能够“一路绿灯”。
记者从清远市国土局了解到,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这21个“项目”首先要由英德市横石塘镇国土所准备申请材料,经过镇政府同意盖章后,才能送到英德市国土局。在英德市国土局,也要经过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地质股、用地股、执法监察股4个部门审核,然后再送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核,最后送英德市主管副市长审核才能上报清远市国土局。
当被问及“为何16个层层审核环节形同虚设”时,英德市国土局副局长钱金勤认为这是“体制滞后”使然。他说,由于审核材料多、手续繁琐以及审核工作人员少,国土部门基本上是以书面材料审核为主,若有疑问才需要到现场实地考察。工作人员稍不谨慎,就会让虚假材料蒙混过关。
骗案还会重演吗?
“繁琐”、“疏忽”等只是英德市千亩土地骗案的表象,令记者惊讶的是,清远市三级党政部门的干部在对违法骗地作检查反省时,反复强调被查办的项目有多好,深深自责当时没有安抚好群众,导致有人举报,使骗案东窗事发。部分干部群众甚至认为,这7名涉案人员是为争取地方好项目而作出牺牲的“英雄”,值得同情;一些主要干部还主动安抚他们“不要有太多的思想负担”。不少基层国土部门的干部甚至认为,为发展当地经济,编造材料骗征土地并没有什么错误,如果没有群众上访,这个骗局就不会被发现。
当前,收紧土地“闸门”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但记者调研得知,由于一些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打“擦边球”依然是许多基层政府的“潜规则”。清远市委一位负责人认为,横石塘镇之所以敢申报假材料,除了政绩考核以外,主要是为了规避上级层层审核而采取“遇到红灯绕道走”的方法。
令记者忧虑的是,由于惩治不力和审核监管体系不健全,在英德千亩土地骗案中,肩负土地规划监察等职能的基层国土部门充当着政府违规征地“帮凶”的角色,上下级之间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
建立依法严惩机制刻不容缓
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加强土地审批管理,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以各种形式变相规避上级政府的规划管制、计划控制和审批管理,违法违规批地现象仍时有发生。英德市千亩土地骗案暴露了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依法行政观念滞后、审核监管乏力等问题。许多专家和干部认为,要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建立严格的依法惩治机制,从深层次解决问题刻不容缓:
首先,应建立土地违法党政“一把手”问责制,让涉案者为其行为付出高昂代价。目前,一些干部对违法违规征地心存侥幸,为加强对违法用地的监管约束力度,建立促使地方政府“一把手”土地违法问责机制势在必行。
其次,切实转变基层政府的政绩观,促进依法行政。记者调研发现,当地不少干部以骗地项目是“好项目”为理由,认为情有可原。暨南大学行政管理系胡刚教授认为,这表明基层干部为谋取政绩而不择手段,甚至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有关部门应通过教育和完善机制制止这种不良势头,严把土地“闸门”关口,严防弄虚作假。
再次,应加大监控和惩治力度。许多干部群众向记者反映,当前土地问题已成为滋生腐败犯罪的温床,从英德千亩土地骗案的特点分析,不排除有腐败因素从中促动,但此案到目前为止还只问责违反土地法规问题,对涉案人员是否涉嫌经济腐败没有明确说法。
最后,应加快相关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记者接触的一些基层干部和专家表示,现在沿用的建设用地报批,需要的材料非常多,手续繁琐,办事效率不高,从基层报省级政府的需要3个月到6个月,客观上造成基层干部对合法审、报土地的程序敬而远之。
(据新华社广州12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