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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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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剧情绑架儿童 荒唐夫妇自食其果
两少年模仿电视剧情节 绑架儿童 勒索20万元不成竟 活埋人质
公司到境外上市
应具备哪些条件
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保险纠纷
不知道侵权
也不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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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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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
模仿剧情绑架儿童 荒唐夫妇自食其果
记者 孟国庆 通讯员 康理 刘佩华
  一对年轻夫妇受香港某电视剧 “启发”,竟然模仿剧情绑架一饭店老板的8岁儿子。近日,夫妇俩为其荒唐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分别被涧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年,并处罚金3000元。

  突起邪念

  今年30岁的李强是宜阳县人,曾在涧西区某饭店当厨师,可干了没多久就不干了。他25岁的妻子孙晓是我市某商场的促销员。李强辞职后,收入本来就不高的夫妻俩生活更加拮据。

  李强在做厨师时就留意到隔壁一家饭店的生意特别好,他觉得那家饭店的老板一定很有钱。该老板有个8岁的小男孩儿宝宝,闲暇时他也经常和这孩子一起玩儿。

  李强初中毕业后先后在南阳、广东某地的饭店打工,常看港台电视剧。一次,他看到有一部电视剧的男主角因绑架人质获得大量钱财,这一幕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中。眼下自己手头有点儿紧,何不模仿电视剧的情节,绑架宝宝并向其父母索要钱财?

  因为宝宝认识李强,李强觉得自己亲自出面会穿帮,而宝宝并不认识孙晓,于是李强就想到让妻子来帮忙。孙晓得知丈夫的阴谋后大吃一惊,起初坚决反对,但经不住李强软磨硬泡,她最终同意了。

  实施计划

  随后,李强按照电视剧的情节进行了精心准备:买了一个新手机卡,用于跟宝宝的家长联系;在孩子上学的学校、自己计划的交钱地点反复踩点;在实施绑架前一周,他让孙晓请假10天,主动接近宝宝。

  起初,孙晓按照李强的交待,以自己受伤为名,请刚放学的宝宝帮她买东西,并许诺给宝宝1元跑腿费。善良的孩子哪里知道这是个陷阱,欣然答应了。就这样,孙晓每天在宝宝放学时出现在校门口,以各种理由跟宝宝搭话,一来二去宝宝跟她就熟了。

  李强看到时机成熟,决定开始他的计划。

  今年6月8日,孙晓又到校门口接宝宝。她骗宝宝说:“你的爸爸妈妈正在闹离婚呢,让我把你先接到我家住几天,等他们商量好了就把你送回去。”听说这几天不用上课,宝宝信以为真,欣然答应,跟着孙晓到了宜阳。在这里,李强姑姑家的孩子跟宝宝年龄相仿,两个孩子很快玩到了一起。

  勒索钱财

  “绑架计划”按照电视剧剧情顺利展开,李强在忐忑不安中感到很欣慰,下一步就该向孩子家长要钱了。

  第二天中午,宝宝的父母正在焦虑万分时,突然接到李强的电话,李强在电话中向他们索要赎金30万元。宝宝的父母一边跟绑匪周旋,一边向警方报案。

  在电话中,宝宝的母亲要求听听宝宝的声音,确定孩子安全后再给钱,李强觉得这也符合电视剧中的情节和逻辑。为此,他连夜从洛阳赶回宜阳让宝宝接电话。宝宝的母亲听到孩子的声音后,答应给赎金。

  对李强来说,拿赎金是非常危险又非常重要的一步,对此,他早有计划:在他看到的那部电视剧中,赎金是由被绑架者的家属从火车上扔下而被男主角顺利拿到的。洛阳也有火车,让宝宝的父母从哪里扔钱比较合适呢?李强选定了东花坛立交桥。他在电话里要求宝宝的母亲乘坐指定的车次,在路过东花坛立交桥时把钱扔下来。

  终落法网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李强设计的“剧情”进行。6月10日凌晨,李强接到宝宝母亲的电话,声称自己没有买到该车次的车票。

  因担心夜长梦多,鬼迷心窍的李强一门心思就想在当天将赎金拿到手。既然从火车上扔钱的办法行不通,他只好模仿电视剧中的情节,不断打电话要求宝宝的母亲变换接头地点,最终将交钱地点定在洛阳东站。

  当日凌晨7时许,李强骑着一辆遮住牌照的摩托车赶到洛阳东站。此时,宝宝的母亲早已在候车厅等候,警方也早已在此布控。“狡猾”的李强并没有直接进候车室,而是找到两个小孩,许诺给他们10元钱,让他们帮自己到候车厅内取包。

  李强没有想到,他的遮住牌照的摩托车早已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民警让宝宝的母亲拨打绑匪的电话,李强的手机铃声一响,民警就冲上去将其逮个正着……

  当日上午9时许,按照计划带着宝宝回到洛阳的孙晓也被警方抓获。李强一手导演、夫妻主演的绑架闹剧就这样收场了。

  近日,涧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李强、孙晓以勒索钱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本案系共同犯罪,李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为主犯;孙晓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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