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韩洁)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26日说,2008年政府将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将从现行的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
余功斌是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透露这一消息的。
他介绍,目前新农合筹资标准是50元左右,农民个人缴费1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助2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中央和地方的补助标准也是参照新农合的标准,不低于40元。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财力的增强,明年政府将继续提高对这两大医保制度的财政补助水平。
余功斌说,此外,还有一个兜底机制,就是面向城乡贫困居民的医疗救助制度。主要是帮助困难农民和困难城市居民个人缴费。对于通过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之后,个人仍然难以负担的费用,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来解决大病负担问题。到2010年,我国所有城乡居民都将享受到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