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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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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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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2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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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征求各界对《洛阳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本报讯 (记者 陈小伟 通讯员 牛灵伟) 昨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局就《洛阳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对该规章的意见。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在立法工作中举行听证会。

  据了解,目前洛阳火车站地区的管理机构是洛阳车站地区管理处,是1989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受西工区领导。多年来,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或政府规章作为管理依据,该处虽设有卫生局、环卫局等职能部门,但至今未获执法授权或委托,以至于不管不行,要管就违法;同时,对一些特殊现象也因缺少相关规定而不好管理。

  为加强该地区的治安、工商、公共卫生、城市市容、交通秩序的管理,更好地服务市民和展示我市对外形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市政府制定《洛阳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作为该地区的管理规范。

  据悉,本次听证会是我市首次召开的立法听证会。出席听证会的19名代表来自车站地区的单位和居民、律师界、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等,他们分别就立法的必要性、火车站地区的范围界定、拟规范的主要事项以及委托处罚等主要内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市法制局将对此次听证会上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整理,作为立法审议时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市政府立法顾问、河科大文法学院院长杨连专说,立法听证作为加强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的一个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形式,对于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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