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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版:时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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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女友”—— 情色消费的一种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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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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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女友”—— 情色消费的一种延伸
  一名自称在郑州当“地产经纪人”的洛阳籍男子,在网上为自己发布了一个“广告帖”,帖中称因工作缘故他至今无女友,临近春节,为了告慰父母,愿以日薪100元,诚聘一名“临时女友”回老家过年。要求对方是形象好、气质佳、端庄大方且无男友的20岁至24岁女孩(家在郑州或洛阳),并称可以陪女孩回家过年,薪资一样!(见8日本报A7版)

  随着春节日益临近,各地“聘女友”、“租女友”回家过年的业务又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并开展得“有声有色”。无怪乎某大学6名大四男生集体租女友过节,一位女研究生愿以每天500元的价格出租自己,陪人回家过春节;更无怪乎一些独具“商”心的婚介机构推出一项出租男女朋友的业务,客户要根据“女友”或“男友”的不同“档次”支付相应的租金。

  “聘女友”、“租女友”大行其道,令人目不暇接、大开眼界,不得不由衷地感叹“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了。据说“租女友回家宽慰双亲”、“营造亲情气氛”是热衷于“租女友”者一致的冠冕堂皇的“美丽动机”。如此良苦“孝”心实在令我辈自叹弗如,但是 “感佩”之余,笔者想到的却是另一面:“租女友回家过年”归根结底是一种欺骗,欺骗能够成为孝心吗?

  “聘女友”、“租女友”者用金钱购买欺骗双亲的道具和虚荣心的“遮羞布”,“受聘”、“被租”者出卖自己虚假的感情获取金钱,这种赤条条的钱与情的交易,其实质是情色消费的一种延伸。如果所谓的孝心可以成为“聘女友”、“租女友”的借口的话,那么古时候秦淮河边的青楼女子与现代灯红酒绿中的坐台小姐更有催人泪下的“被聘”、“被租”理由。以前学界有“权力寻租”的说法,而今情感也有了“寻租”、“出租”的市场,甚至被演绎成了一门生意、一种经济,这实在是一种不容忽视的羞耻和值得警惕的悲哀。

  “聘女友”抑或“租女友”虽然“标新立异”得近乎不可思议,却迎合了某些人的某种“特殊”精神需求得以风行,并且因一个“看起来很美”的动机,显得“温情脉脉”、“光明磊落”,博得了许多人的同情与肯定,逐渐成为一种“时尚”。但是,当以耻为荣、追腐逐臭成为“时尚”的时候,我们会看到荒诞不经。当人类最宝贵的情感也可以当作商品明码标价公然交易的时候,我们还剩下了什么?     (张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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