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8日发布了2008年第1号公告,宣布今年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并具体公布了有关事宜。
公告介绍了2008年到期国债品种和条件。
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以下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和全部利息:
2003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63%;
2003年4月1日至7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63%;
200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63%;
200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37%;
2005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37%;
2005年5月1日至6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37%;
200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24%;
2005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五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24%。
对于按年付息国债,以下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998年附息(一期)国债,期限10年,年利率为5.5%,于9月4日到期;
1998年附息(二期)国债,期限10年,年利率为5.2%,于12月25日到期;
2001年记账(三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3.27%,于4月24日到期;
2001年记账(五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3.71%,于6月22日到期;
2001年记账(十四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2.9%,于12月10日到期;
2001年记账(十五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3%,于12月18日到期;
2003年记账(四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为2.45%,于4月24日到期;
2003年记账(六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为2.53%,于7月25日到期;
2005年记账(八期)国债,期限3年,年利率为1.93%,于8月15日到期;
2007年记账(二期)国债,期限1年,年利率为2.1%,于3月15日到期;
2007年记账(九期)国债,期限1年,年利率为2.61%,于6月14日到期;
2007年记账(十六期)国债,期限1年,年利率为2.95%,于9月13日到期;
2007年记账(二十期)国债,期限1年,年利率为3.66%,于12月13日到期。
对于贴现国债,以下国债于到期日按面值偿还:
2007年记账(十二期)国债,期限6个月,于1月26日到期;
2007年记账(十九期)国债,期限3个月,于3月6日到期。
公告还指出,2008年各类到期国债利息均按单利计算,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凭证式国债兑付由原售出机构网点办理。2003年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5年,2005年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3年,均按上述国债发行时规定的提前兑取分档利率支付利息,具体利率请向各兑付网点查询。
此外,根据公告,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实物国债,2008年可继续到当地常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各地常年兑付网点地址请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国库部门查询;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特种国债兑付由当地财政部门办理。附息国债2008年利息支付办法,由各交易场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布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