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康留国) 昨日,记者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的办公、服务、商业、文化、体育、医疗、园林、居住等建筑物都将进行无障碍设施专项建设,这项工作将在7月20日结束。
为全面提升我市城市文明程度,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市创建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有关标准,这项工作要参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先行进行组织培训,7月1日开始组织实施。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由各房屋产权人或房屋使用人负责建设;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市直委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厂矿企业、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单位公共场所、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市创建办要求,各单位在组织施工时,要严格标准,规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