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6月29日专电 (记者 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省规定大学生在见习期间将得到政府的补贴。
据介绍,将于7月8日结束征求意见的《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在法规条例中以专门章节的方式,把大学生就业问题用地方法规的方式明确纳入“政府责任”。
2008年河南省大学毕业生共计33万多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可是,大学毕业生缺少工作经验是找工作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大学毕业生普遍希望在毕业后和找到工作之前能够有一个缓冲期,有参加培训的机会。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省政府及省辖市政府应当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政府给予一定的见习补贴。 这一规定能够解决大学毕业生参加培训和实习的问题,同时,能够解决大学毕业生参加培训和实习期间的生活问题。
现在,很多单位招录公务员都要求有工作经验,这把大批应届毕业生直接拒之门外。为杜绝此类现象,《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国家公务员。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应当首先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