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合同价能否调整
洛阳市某开发公司问:我们和承包商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请问:在合同履行期间,材料价格上涨,可否对工程造价作相应调整?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许现伟答复:固定价格合同一般不随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除非双方有特殊的约定。如果建筑材料价格的上涨超出了合理的波动范围,则属于双方签约时无法预料的客观情况变化,已超出了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计的变动范畴。此时依然按原合同履行,将会导致对一方显失公平,因此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变更合同,调整原合同固定价格。这实际上是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的“情势变更”原则。需要注意的是,情势变更原则在我国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由于价格上涨超过多大幅度可以定为显失公平,目前还未制定相应的标准,因此承包商主张以价格上涨来调整合同价是有难度的,需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当然法官的裁量权显得就更为重要。
公摊比例有无规定
涧西区龙女士问:我买了商铺,感觉公摊面积有点大。请问:国家对公摊面积比例是否有具体的规定?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许现伟答复: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商铺的公摊系数较高是为了营造一种舒适、宽敞的购物环境;从经营角度看,商铺公摊面积并非越小越合算。国家对公摊面积、比例没有明确规定,但公摊面积的计算办法国家有规定。如果你对商铺的公摊有异议,可要求开发商出示房屋面积测量报告,相信开发商会尊重购房消费者的知情权的。
温馨提示: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将于本周六9:00~12:00,在九都路涧河桥东星河国际16楼举行“楼市面对面”大型法律义务咨询活动,欢迎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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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宋玉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