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德洪 见习记者 陈兵
我市储户刘先生从一家信用社取款10万元,当时没来得及清点;次日转存至另一家银行时,却发现少了500元。经过一番周折,他总算讨到了说法——信用社承担其一半损失250元。
取款时未点,转存时“缩水”
14日下午4时许,刘先生到西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凯旋分社(以下简称凯旋信用分社)取款10万元。
刘先生说,当时,该社一名柜员递给他一捆用白线绳和皮筋包扎好、外面还带着封签的现钞(封签上显示内有10万元整,上面还有“西工农信”及封包员、复核员的签章)。因有急事,他没在柜台上解封清点,就带着整捆钱离开了。
次日下午,刘先生带着这捆原封不动的钱准备转存到工商银行洛阳分行安乐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安乐支行)。当着刘先生的面,柜员张某把白线绳剪开清点。这捆钱里有10摞百元大钞,每摞应该是1万元,都用纸条封得很好。当清点到第7摞纸币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摞钱少了5张,只有9500元!
刘先生很纳闷:他把钱取出后锁在保险柜里,一直没拆封,怎么会少500元?张某告诉他,整个转存过程都有监控录像,必要时他可为刘先生作证。
多次交涉无果,储户一怒报警
刘先生说,发现钱少后,他心急火燎地赶到凯旋信用分社讨说法,但该分社的柜员说,钱款离开柜台,他们概不负责,何况这笔交易过去这么长时间了。
18日下午,刘先生再次找到凯旋信用分社负责人许某交涉此事,并且提出可以调阅相关的监控录像查明真相。
刘先生说,在他费了好大一番口舌后,许某总算答应,如果工行安乐支行给他出一个关于转存情况的证明,他们就把这500块钱的事给解决了。
当天,刘先生就拿到了工行安乐支行柜员张某出具的情况说明。张某写明当时“目测整捆钱没有打开过”,还留下了个人签名和私人印章。
19日上午,刘先生拿着这份情况说明再次找到许某时,对方却说,情况说明上必须加盖公章,而且要有两名以上证人的签名。刘先生一下子火了,觉得对方是在故意刁难自己,于是报警。
民警调解,双方各负担一半
接到报警后,王城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民警认为刘先生取款时应当面点清取款金额,此事双方都有过失,所以建议双方各负一半责任。
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凯旋信用分社向刘先生支付了250元钱。对此结果,刘先生无奈地表示“相对满意”。
尘埃落定,信用社也说“很委屈”
一位金融界人士称,对于带有封签、包扎细密的整捆钱币,一般人如果想抽出几张来“难度较大”,而且很难不破坏封签。不过,这件蹊跷事儿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他取钱时在柜台上当面解封清点即可,而且金融网点的工作人员也应该这样提醒储户。
19日上午,记者走访凯旋信用分社,询问当初给刘先生办理取款业务的柜员“当时有没有提醒储户当面清点”时,对方含糊其词。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信用社也很委屈。”该社负责人许某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们一直要求柜员“钱款当面清点”,因为“过后谁也说不清”。许某还说,整捆钱币少几张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做手脚的可能。刘先生拿到的情况说明只有私章,没有公章,其证明力并不很高。他们之所以最终愿意付给刘先生250元,是因为“同情”,“照顾他的情绪”,再加上有警方的调解。
柜台取款,“当面点清”最重要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认为,按照金融机构的日常柜台操作规程和交易习惯,柜员在钱款离柜前应当进行清点,同时,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柜员应提醒储户再复点一遍。具体到此事,金融机构没有当面清点钱款和提醒储户复点的“嫌疑”较大,否则,整捆钱不会到储户转存他家时才解封。因此,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其所负的责任应当大一些。
事实上,各银行网点一般都有“当面点清”的提示,这一提示看似平常,实则至关重要,储户尤其是大额储户在取款时,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而忽略了当面清点。
杜鹏律师还建议,银行网点最好能实行一条“硬规定”——“带有封签的整捆钱币不得直接支付给储户”,相信它能有效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