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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我市所有用人单位
将建立用工电子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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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8 月 21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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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市将实施三级劳动保障网格化建设
明年我市所有用人单位
将建立用工电子信息档案
  本报讯 (记者 陈小伟 通讯员 李帆 实习生 周佳佳)我市将实施劳动保障网格化建设,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等各种劳动保障信息纳入动态化管理,具体的工作时间表是:今年完成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用工数据采集和建档工作;明年我市所有用人单位将建立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保障局获悉的好消息。

  市劳动和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1月1日,关乎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正式实施,我市广大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明显改善;但劳动部门此前从工商和税务部门的用人单位数量信息中发现,仅我市市区就有1000多家企业尚未到劳动和保障部门登记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加有效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决定启动劳动保障网络化建设,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全面纳入管理。

  据介绍,我市劳动保障网格化实施“三级”管理制度。全市按行政区域合理划分,各县(市、区)为一级网格,街道(乡、镇)为二级网格,社区(村)为三级网格。各县(市、区)按照一级网格3名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进行配置,在街道(乡、镇)二级网格配备2名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在社区(村)配备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各级网格内的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深入到网格区域内,组织每个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用工信息调查表”的要求逐一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信息采集。

  这些信息包括: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交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信息。按照“一户一档,一路一册”的模式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文字信息档案。

  据了解,为配合我市劳动保障网格化工作,即日起至12月20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各类用人单位展开劳动合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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