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邓德洪 见习记者 陈兵) 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倍受社会关注的“轿车推人600米”案将于明日上午在涧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本案受害者之一李雅琦为未成年人,案件将由该法院少年庭进行不公开审理。
6月10日14时许,市劳教所司法警察李建军酒后驾车,在老城区北大街撞倒骑电动车的曹会灵、李雅琦母女后,不顾众多市民呼喊,将受害者连人带车往前推行600余米,随后逃之夭夭,致母女俩尤其是小雅琦重伤。事后,李建军与他人串供对抗调查,后又畏罪潜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直到6月16日晚,李建军在外逃地长沙落入法网,并被警方连夜押解回洛。
事发后,包括本报在内的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追踪报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纪委、市委政法委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并根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李建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8月6日,涧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为名,对李建军依法提起公诉,涧西区人民法院当天依法立案;8月13日,受害者家属李金海向涧西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对李建军及其妻子等涉案人员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40多万元。
据李金海介绍,经过市第一人民医院两个多月的精心治疗,其妻子曹会灵和女儿李雅琦已基本康复并出院,但母女俩今后仍需静养较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