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钱贷了款,若是逾期不还,“债主”通常会接连来追讨,可市民殷先生却遇到一件咄咄怪事:自己莫名其妙地背上一笔5万元的贷款,“逾期一年未还”,但“债主”却从未向他追讨。
莫名负债5万元
要不是申请信用卡未果,殷先生也发现不了自己“负债”的情况。殷先生回忆说,从今年3月起,他先后3次向交通银行递交了信用卡申请表。8月10日,本以为申请获准的殷先生收到的却是未获批准的通知函。银行给出的原因让他瞠目结舌——贷款逾期未还。
8月12日,殷先生来到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看到的结果令他难以置信:2006年4月29日,殷某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简称农信社)贷款5万元,为期一年,至今仍未还贷。
当日,殷先生立即与位于郑州路的农信社取得联系,对方证实贷款确实存在,而且还让他看了借款合同。在合同上借款人一栏里写着的正是殷先生的名字。
这是怎么回事,自己借了钱却不知道?殷先生对此越发疑惑。
质疑贷款有蹊跷
殷先生告诉记者,他肯定这不是他本人贷的款,于是请记者一道去农信社郑州路分社查个明白。在一同深入了解情况的过程中,殷先生指出了有关贷款的不少疑点。
疑点一:有借款合同不假,借款人名字是他自己的也不假,可殷先生说,借款合同上的签名肯定不是他自己所为,而手印就更不可能是他自己的。
疑点二:殷先生说,贷款人所使用的身份证是他淘汰了许久的第一代身份证。
疑点三:担保人为洛阳市红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宋某、唐某、代某。而殷先生说,这些人他一个都不认识。
疑点四:据农信社郑州路分社工作人员称,贷款需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协议、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可合同中的资料明显不够。但殷先生称,他并非个体工商户,哪会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协议等证件。
此外,借款合同中的《农、商户借款申请书》文中说,殷先生于2005年2月1日在农信社郑州路分社已有过申请借款,可该记录却未在他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
债务缠身谁解决
殷先生说,在借款合同那一堆陌生的人名当中,他发现了一个眼熟的名字,那就是信贷员王某。或许这正是弄清这笔莫名其妙贷款的关键所在。
据殷先生介绍,王某是他以前所在公司老板的朋友,而他也曾在那个公司里留有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殷先生想找出王某问个明白,而农信社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他刚接手这笔贷款,王某已经被单位开除了。
殷先生报了警,但警方告诉他报警“资格”不够。据涧西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的张警官说,在这件事情中,目前看来农信社和殷先生都是受害者,农信社为刑事受害者,殷先生为民事受害者,如果需要立案侦查,只能由刑事受害者农信社报案。但当殷先生和农信社多次交涉后,农信社却始终未作出反应,像对待殷先生“欠款”一样保持沉默。
据农信社的工作人员称,若贷款逾期未还,他们将通过电话或者上门催款。但据殷先生称,这笔莫名贷款逾期一年了,为何从未接到过任何催款通知呢?按照警方的说法,假如农信社和殷先生同为受害者,那么自8月12日殷先生和其交涉起至24日,农信社为何再次选择“沉默”?现在,殷先生迫切希望找到一个合适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还自己一个清白,使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得以清除。
那么,究竟是谁假借殷先生的身份从农信社贷的款?在如此严格的贷款审批制度下,该贷款又是如何发放出去的呢?
对此,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