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兰州8月29日电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一审判决了一起妻子杀害丈夫的案件。因为被害人有严重过错,尽管被告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一审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兰州市皋兰县黑石川乡万香和丈夫有一对儿女。十几年来因丈夫魏某的残暴,让万香备受煎熬。与丈夫十几年的婚姻,万香几乎是在丈夫的殴打中度过。对于自己的两个子女,丈夫也表现出无比的冷漠和残忍,女儿患有糖尿病,作为父亲的魏某不但不让治疗,还经常辱骂殴打,甚至对自己残疾的儿子也没有一点的疼爱,反而嫌弃两个孩子拖累家庭,还声称要用老鼠药将一对子女毒死。丈夫残酷的殴打让万香母子的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然而魏某还将其他女人带回家中,当着妻子与孩子的面同居。
2007年9月13日晚上,万香和魏某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魏某欲打万香时,万香跑出去躲避。在逃跑的路上,万香回想起十几年来丈夫给自己带来的屈辱,气愤达到了顶点。于是,万香在14日凌晨趁魏某熟睡之际,持刨锤击打其头部,致魏某死亡。当日万香向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被告人及其子女长期遭受被害人的毒打和虐待,被害人与其他女人在家中公然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致使被告人不堪忍受激愤杀人,被害人有严重过错,加之案发后被告人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在对其减轻判处的同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且考虑其两个孩子一个患有糖尿病,一个是残疾人,需要母亲的照顾,可以宣告缓刑,以体现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