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记者 刘奕湛)记者1日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日正式印发。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批复卫生部的“三定”规定,卫生部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主要有以下调整:
首先,明确卫生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其次,调整部分职责。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入卫生部;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由卫生部划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卫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和多种产品的技术评估工作分别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和事业单位承担。同时,增加卫生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强化卫生部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