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她曾暗恋他,只是他浑然不知。
毕业后,他们在同一座小城,10年未见。
有一阵,他在报纸副刊上常见到她的名字,他不相信她有如此才华,可那样稀少的姓氏,那样古怪的名字,想重名,难。
某日,在好友的带领下,他敲开了她的房门,才知她早已成了作家。
这于她,真的是“有好友十年未见,忽一日,扣了门环”,格外地惊喜。约老师、邀好友、举杯相聚。在酒精的作用下,她眼角莹润,脸颊绯红。他这才发现她是那么妩媚甚至妖娆。她骨子里的高贵和才气,加上那略带哀怨的眼神,像一汪清泉湿润了他的心。
他,虽有了妻儿,可还是会在醉酒时、痛苦时、快乐时不由自主地想起她。他要解读她的心灵,到处找她的作品看。而她总是淡然地说:“喜欢文字的女人,都活在自己书写的故事中。你读起来会感觉每一篇都是写你,而每一篇又都不是写你,这就是写手的本领。”他发短信向她表白:“看着好文,想着美女,心猿意马……”她回:“悬崖勒马,幡然醒悟”。
他渴慕能够时常见到她,而她平静地拒绝了他一次次的约请。某日醉酒后,他堵在她下班回家的路上,像个受伤的孩子似的拉着她胡言乱语。她心痛极了。功成名就的他,怎么就换不来一颗并不算年轻的女人的心!看似波澜不惊的她,面对着自己暗恋了10多年的男人,心潮早已澎湃。她无数次问过自己:“这是爱情吗?”但想到他的妻儿,她冷静下来,爱又如何?谁叫彼此错过花开?
她想,一个女人要想在男人的生命里永恒,要么做他的母亲,要么做他的妻子或女儿。如果三者都做不成,偏偏又很在乎这个男人,就只有做他永远也得不到的知己,懂他,给他适可而止的关怀。
这世间,真的有些爱,因为太过珍视而只能放弃。她最终作了他的知己,坦然接受他的关心和帮助,却永远离他一尺远。这距离,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