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兰州9月10日电 (记者 宋常青) 记者10日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妇女的当地小学教师罗彦林10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彦林在平凉市静宁县界石铺中心小学、三合乡陈安小学、重星小学任教期间,自1988年起至2006年7月,以讲解习题、交作业为由,将7到14岁女学生31人先后多次奸淫,其中未遂6人,对6名不满14周岁女童多次进行猥亵,对2名女学生强制猥亵。
法院审理查明,在31名受害学生中,大多数被罗彦林多次猥亵或强奸,其中部分不满10周岁的学生被数十次猥亵或奸淫,年龄最小的受害时仅7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