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指出,一是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统筹城乡公共资源分配,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领域和范围,不断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据新华社郑州9月10日电 金秋时节,中原大地上硕果累累、丰收在望。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于9月8日至10日来到河南省考察工作。在河南省省委书记徐光春和代省长郭庚茂等陪同下,总书记先后到焦作、郑州等地,深入田间地头、农科院所、龙头企业和农户家中,询民情、听民意,同基层干部群众共商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大计。
民以食为天,国以农为本。胡锦涛十分关心全国粮食生产。河南是我国粮食主产省,粮食产量连续8年居全国第一。一到河南,胡锦涛就驱车前往焦作市农村考察粮食生产情况。
在武陟县万亩玉米丰产示范田,胡锦涛沿着田埂走进即将收获的玉米地,仔细察看玉米生长情况。看到金黄的玉米颗粒饱满,总书记脸上露出了笑容。
今年收成如何?小麦、玉米现在卖什么价?农药、化肥价格是多少?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了没有?……站在田头,胡锦涛同乡亲们唠了起来。
胡锦涛对乡亲们说:“粮食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一定要把粮食生产抓得紧而又紧。发展粮食生产,一靠政策,二靠科技。要把党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鼓励、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落到实处,调动广大农民和种粮地区的积极性;要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耕作技术,提高粮食单产水平,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在新形势下如何帮助农民持续增收,是胡锦涛十分重视的问题。
近年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雨后春笋出现在河南乡村。总书记非常关注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这一新生事物,专程前往焦作市博爱县海林葡萄专业合作社考察。
胡锦涛对大家说,实践证明,在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希望大家继续探索,更好地把农民组织起来,给农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
在河南考察期间,胡锦涛召集河南省委和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综合经济部门负责人和焦作市、县、乡、村干部代表,围绕农村改革发展问题进行座谈,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焦作市委书记路国贤,孟州市委书记胡小平,温县南张羌镇党委书记郑开乐,沁阳市西万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董小柱,武陟县西滑封村党委书记、黄河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有利,修武县协和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赵玉峰等先后发言,就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各抒己见。总书记专注地倾听,不时记下要点,同大家一起讨论。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30年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成果和丰富经验。这些成功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长期坚持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要始终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始终坚持保障农民权益,始终坚持农村改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始终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胡锦涛说,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村改革仍然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农业农村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我们必须适应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定不移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毫不松懈地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胡锦涛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是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一是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不断完善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统筹城乡公共资源分配,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领域和范围,不断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胡锦涛指出,党的领导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要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坚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抓住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契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
胡锦涛对河南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河南广大干部群众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抓住国家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宝贵机遇,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上取得新进展,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迈出新步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谱写中原崛起的新篇章。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一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