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成武) 从现在开始,我市所有货车、挂车都要粘贴反光标志,11月1日如果还没有贴上,就将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这是市交警支队在昨日召开的相关会议上透露的信息。
为减少载货汽车碰撞引发交通事故,提高行人安全感,国家公安部要求所有货车都粘贴反光标志,我市这项工作从本月开始。
据介绍,需要粘贴反光标志的货车及挂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用作业车,粘贴部位主要是车身两侧和尾部的周边,总质量大于3500公斤的货车和挂车,除粘贴反光标志以外,还要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交警将从11月1日起,加大对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的货车和挂车的查处力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货车、挂车反光标志呈长条形,红白相间,在灯光照耀下尤其醒目,类似交警反光背心上反光材料的效果,货车、挂车粘贴的反光标志,必须是通过国家认证、符合标准的18种之一,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受市交警支队委托办理具体粘贴业务,其提供的反光标志产品严格控制在前述18种范围之内,每米35元(包含粘贴人工费等),该协会在市区各个机动车监测站都设有服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