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学生如果有5门及其以上的功课不及格,我市一学校会给这类学生两种选择:一是向学校交纳1000元“保证金”,如果学生期末考试时全部功课都及格,而且没有违反校纪校规,这笔钱可以退还;如果学生在期末考试中有一门功课“挂科”或违反校纪校规,这笔钱就不能退。二是被劝退,另寻他校。如此“保证金”,学校美其名曰“试读费”。(本报17日4版报道)
毋庸置疑,“试读费”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教育乱收费。眼下,一些学校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巧立名目,乱收费,诸如择校费、赞助费、建设费、考试试卷费、班务活动费、补课费、军训费、资料费、校徽费、课桌椅押金、报名费、会考费……各类费用漫天飞舞,学生看得眼花缭乱,家长听得心惊胆战。教育收费是一个涉及千家万户基本利益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关乎国家教育事业能否健康发展的问题。如果任由乱收费侵蚀教育的健康肌体,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笔者认为,教育乱收费的根源有三:一是教育资金投入不足,为维持正常运转、稳定教师队伍、改善办学条件,有些学校“被逼”只好巧立名目,转而向学生收费。二是有关部门对教育收费项目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对教育腐败惩治不力。
将教育乱收费简单地归罪于几所学校,一则不够公平,二则不利于我们看清问题本质。希望全社会都能树立教育是立国之本的意识,都能认识到教育是回报最大的投入,同时政府能严格执法,真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那么学校“乱收费”非但不得人心,也根本没有实施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