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确保飞行安全,避免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发生不安全事件,洛阳机场依据民航局《关于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有关问题的通知》,作出新规定:每名乘客限带两块备用电池,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托运行李中不允许夹带锂电池。
据悉,旅客在托运行李中不允许夹带锂电池,但可以携带为个人自用的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消费用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同时,新规定中允许旅客携带等质总锂含量8克以上而不超过25克的锂离子电池,每人限带两块备用电池;如旅客能做好保护防止短路,可在手提行李中携带。对其他类型的备用干电池,如镍氢电池等,旅客在做好防短路措施后,可随身携带。如有疑问,请致电洛阳机场安检站,电话:62328427、62328426。
(潘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