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网网友“华仔”问:我们全家人都在洛阳打工,前些天我的母亲在她打工的店里不慎摔伤,左膝盖粉碎性骨折,店方已经负责了前期治疗。可是在我母亲要出院的时候,店老板却找不到了。我母亲的后期治疗还有很多,我姐姐也因此把工作停下来照顾母亲。我想问一下,我能否要求店方赔偿,能得到哪些赔偿?如果要起诉,需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洛阳新闻网律师频道加盟律师回复:你母亲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要求店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及为治疗和诉讼所花费的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补助费。起诉需要有关你母亲在打工处受伤的相关证据和住院治疗的有关病历、票据等,向被告或受伤地所属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