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我市将对市区水果和水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以切实保证对水果和水产品实行从产地到餐桌全程质量监测。
准备就绪
据介绍,我市农业部门在今年8月就制订了详细的水果和水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经过紧张筹备,目前大部分工作准备就绪。
根据方案,我市农业部门在市区新建了26个检测室:在七一南路海鲜市场、中原农贸市场和市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建立水产品检测室,在铁路水果市场、洛玻农贸市场、重辉农贸市场等10个专业水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立水果检测室,在沃尔玛、王府井、家乐福等12个大型超市设立水果、蔬菜检测室,并在新区国际幼教中心设立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单位检测室。
据了解,这些检测室用房已全部到位,所需仪器和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中,将于10月1日投用。我市农业部门还新申请了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检测人员30名,经过2个月的专业培训,目前他们都已熟练掌握检测操作规程,能够胜任检测员的工作。
准入办法
据市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主任檀尊社介绍,水果和水产品市场准入就是将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限制在市场外,凡进入市场销售的水果和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洛阳市水果和水产品市场准入办法》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水果和水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渔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渔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水果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水果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其他不符合水果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免检产品
据介绍,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水果和水产品可免检,凭认证证书或专用标志可直接进入市场销售;经产地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水果和水产品,凭有效检测合格证书也可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已经经过批发市场检测合格的水果和水产品,在进入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时,将不再进行检测。
对于未取得认证的水果和水产品,在批发市场要实行严格的“逢进必检”制度,检测合格后才准予销售;对直接进入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销售的水果和水产品实行抽检制度,抽检比例不低于销售品种的20%。
必须公示
根据规定,我市销售水果和水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都应在显著位置设立质量安全公示牌,每天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标明每种水果和水产品的产地(来源)、检测结果等,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我市还将逐步建立水果和水产品各环节登记制度,做到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质量安全责任可追究。
价格影响
随着市场准入制度在我市全面施行,水果和水产品所附加的费用将上涨,产品的市场价格会不会提高?这是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
檀尊社说,从我市已经实施的蔬菜市场准入效果看,对市场供应量、销售价格影响甚微,再加上我市一些水果和水产品已经形成规模化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对水果、水产品的售价、销量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市民大可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