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我刚满15岁,上小学五年级。那时,我家虽说不算特别贫困,但要交上我们兄妹几个的学费也很困难。恰好在暑假期间,我父亲托朋友在县食品公司
给我找了一个差事——从嵩县往洛阳赶羊。
那时交通不便,嵩县食品公司都是雇人步行往洛阳送羊,一次送三四十只,雇六七个人,全程需要五天时间,每人每天两元钱。
记得往洛阳赶羊的前一天下午,县食品公司的一位饲养员,就是那次赶羊的领头人,把我们6个小伙伴集合起来,讲了赶羊的注意事项:一是要团结协作;二是要注意安全;三是在赶好羊的同时,还要喂养好羊,不能让羊掉膘(因为验收时既要数量,也要重量)。
当晚,家人都在为我这次出“远差”做着准备,母亲怕我在途中吃不好饭,给烙了十几个火烧馍当干粮。父亲到邻居家借来了装雨伞用的网袋,哥哥为我制作赶羊的鞭子。
赶羊的第一天确实很费劲,因为这41只羊是头天才从十里八村的农户家收购的,其中有一半是从深山区收购的,所以都不随群。特别是从深山区收的羊,遇见汽车就跑,有的往回跑,有的往玉米地跑,当时玉米长得很高,地里又刚浇过水,我们在里面深一脚浅一脚地四处寻找,直到把羊找齐。
经过一天的辛苦努力,我们终于到达了第一个休息站:田湖凡店站。这都是公司事先联系好的,有我们住的大铺,还有临时羊圈。第二天赶羊就省事多了,羊都随群了,路遇汽车也习惯了。晚上我们还是按事先安排好的连人带羊到了伊川县城的第二小站。第三天住进了关林小站。第四天上午,我们把羊赶到洛河滩的草地上放了三个小时,让每只羊都吃饱喝好。下午四点半我们准时到了洛阳食品公司。经过验收,41只羊的重量都达到了要求。
回家后,县食品公司给我们每人发了10元钱。这是我第一次用劳动挣到了钱,我高兴地把它交给了父亲。父亲也高兴地说:这下学费有指望,不用愁了。
转眼四十多年过去了,如今送往洛阳的羊群,都坐上了专车。 (嵩县盐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