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近几年,我市民营养老机构发展迅猛,老年公寓、康乐园超过30家,在民营养老机构养老的人数也达到所有养老机构老年人总数的70%。除兴建养老院外,不少民企还涉足医疗康复、老年教育、临终关怀等相关领域。(本报23日3版报道)
目前,我国养老方式以居家养老为主,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家庭“421”格局的日益显现,公办养老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老人们的需求,养老社会化趋势已不可逆转。这就给民办养老提供了广阔而高远的发展空间。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民办养老将会成为一种趋势。民办养老的风起云涌、欣欣向荣自是值得人们欣喜和深思的。那么,如何把如此利民之事办好,让民办养老真正惠民呢?
窃以为,政府职能部门当有所作为。首先,养老归根结底是一项福利事业,不该也不能因“民办”了,便嬗变成商家疯狂无度掘金的工具和场地,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扶持民办养老事业,甚至可以注入一些“公助”的资金,给民办养老机构营造一个合理的利润空间,保证其创办质量和正常运转,让老人既能住得起,又能享受较高的养老待遇。
其次,“民办养老”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管理和严格监督。如今的民办养老机构在准入、运营、退出三个环节上缺乏应有的监管,缺乏具体的行业规范和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入院合同范本、老人意外保险等相关配套措施。这些不仅严重制约了民办养老的发展,也削减了老年人对社会养老的信心和热情。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在这些方面发挥监管职能,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自主兴办、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体制,帮助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同时规范养老服务市场,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使老人真正能在民办福利机构里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