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3日,是我一生中最难以忘记的日子。当宣布完转业命令后,我将自己心爱的军装洗好熨好挂到衣柜里,就像军旅生涯结束一样,永远珍藏在自己的记忆里。
穿惯了军装的人,穿地方的衣服,总感觉到别扭和不习惯,看起来总有一种傻傻的感觉。但是干什么都得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不习惯也得习惯,告别了乌黑锃亮的皮鞋、笔挺的裤线、威武英姿的军装,我穿上了休闲装,漫步在繁华的大街小巷,慢慢地感觉到了一分轻松和安逸。
有一天,我到健身俱乐部去打球,被马路边烤玉米的香味所吸引,这要是身着戎装,肯定是连看都不会看、想都不会想的。因为军人是不允许吃零食的。但是,现在我可以了。来两个,我手捧着外焦里嫩的烤玉米感觉真是幸福呀!走到十字路口,看见正在执勤的交警,站在他的身边吃着香喷喷的烤玉米,那惬意劲儿别提了。都说人民警察爱人民,人民警察人民爱,我把香喷喷的玉米递到他面前,来一个哥儿们!他笑着说:谢谢了,我在执勤不方便。曾几何时我不也是因为种种的不方便,牺牲了很多人间美味和乐趣吗?
我穿着耐克休闲鞋、背靠背裤子、爱迪达斯上衣,自由自在地穿梭在茫茫人海中,像自由的小鸟一样。休闲的衣服就是随意自在安逸。到了俱乐部,我换上运动装,拿上心爱的球拍,在羽毛球场上尽情地挥洒自己的汗。虽然我的球技不高,但是我开心我快乐!我在享受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幸福和安逸!
我爱休闲服,我爱运动装,因为穿上它让我有了一个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身体。但是,在我的记忆深处永远也忘不了我心爱的军装,它不仅使我威武、潇洒、帅气,而且是部队这所大学校,培养了我,教育了我,是这身军装让我知道了军人的责任。休闲装虽然穿在身,可军人的本色永远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