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10月9日电(记者
刘丹)上海市普陀区原副区长张克明涉嫌受贿一案,日前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张克明所涉受贿案值合计约为187万元人民币。据披露,张克明在担任上海市普陀区分管财税的副区长期间,曾多次利用职权以税费返还、延长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为他人牟取利益,并在此后收受了上海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梁某100万元以及另一公司工作人员的2万元。
张克明任职普陀区副区长期间,其受贿行为还与某假日酒店有关。该酒店在规划初期,占地面积仅为2900多平方米,为了获取更大的占地面积,当时持有这家假日酒店10%股份的刘某便找到了张克明寻求“帮助”,后张利用职务之便将附近的街道面积“补贴”给了这家假日酒店。此后,张克明又在刘某承接其他项目时,再次利用职权为其牟利100万元。作为回报,张克明于2002年末向其间接索要了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