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小伟 通讯员 李立)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实现失业人员实名制,切实让失业人员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实现创业,享受国家给予的再就业政策优惠,我市出台了《洛阳市关于办理失业登记证的通知》(以下称《通知》),10月13日开始受理登记手续。
失业登记证申请办理范围
《通知》规定,申请办理失业登记证的范围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职业技能学校毕业生,城镇无业人员、被征地村民,农村返乡创业人员。
失业登记证的办理程序
申请办证人员应携相应的证件和证明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劳动力市场)领取、填写“失业登记证申请表”,同时办理失业登记证。
城市区符合申领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到洛阳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西工区凯旋东路45号、市直门诊大楼)一楼大厅办理,各县(市)到当地劳动力市场办理。
申请办证人员应携带相关的证件和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高等院校、大中专学校、职业技能学校毕业的学生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进行登记;城镇无业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社区无业证明进行登记;返乡创业人员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