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1日对外宣布,将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根据两部委发出的《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内容广泛,共涉及3486项商品,大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此次调整后,我国的出口退税率将分为5%、9%、11%、13%、14%和17%六档。